易建联在CBA比赛中途一度脱鞋离场的事情还在发酵,“球鞋门”的是是非非,却并没有那么简单。
无论换鞋的原因究竟是他所说的适应脚伤,还是个人赞助商的要求,或者两者皆而有之,易建联的态度都不能算错。篮协和阿联,他们坚持遵守各自的契约,但篮协毕竟更为强势,在四年前将球员球鞋的权益打包卖掉的时候,球员并没有发声的机会。易建联脱鞋离场的做法固然有些极端,但这恐怕也是多番沟通被无视之后的反应。
篮协短视吗?如果拿NBA的情况来做比对,那么答案是肯定的。NBA球鞋的权益留给了球员个人,虽然直接的结果是联盟的收入减少,但这也让球员个人的赞助商更有动力投入巨资宣传,而这从长期来看,其实也是潜移默化地在为联盟做推广。
然而,有NBA规则的珠玉在前,并不意味着CBA就可以依样照搬。毕竟CBA的市场基础和商务开发能力,和NBA不可同日而语,而个人能够受到赞助商青睐的CBA球员也只占了很小的比例。
联盟的当前利益和长期利益,大部分CBA球员的利益和小部分明星球员的利益,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冲突的,只能通过一定的手段加以协调和平衡。
此前三年执行的折中方案,其实不乏合理之处,球员个人的赞助商支付一笔费用,换取自己品牌在CBA亮相的机会,这既保护了球员商家进行商务开发的权利,也维护了俱乐部和其他球员的整体利益。
但是,新赛季CBA官方赞助商转而选择了更为激进的方式,而易建联等球员的个人赞助商,本有机会把事件化解于萌芽阶段,比如用自己赞助的中国男篮的权益去置换自己在CBA的权益,但在错过整个国家队比赛周期之后,这样的资源置换已经没有任何公平可言。
可以说,整个球鞋事件中的各利益方,都各自遵守了契约精神的底线,但这并不意味着“球鞋门”没有解决的空间。篮协完全可以更好地发挥协调职能,将问题防患于未然,而不是在赛季前发一张干巴巴的告示告知规则变化,或者在事情发生后把责任都推给赞助商;CBA官方赞助商也大可以应易建联的要求,根据他的伤情制作球鞋,而不是一味指望篮协行政力量的制约;同样的,球员的个人赞助商也不能把赞助规则“破冰”的希望寄托在球员个人的影响力上。
CBA不该躺在“契约精神”四个金光大字上睡大觉。
无论因为伤病要求换鞋是否是一种托词,球鞋作为一种特别个人化的运动装备,不适合频繁更换,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;而最近频繁爆出的类似事件,也显示出CBA现行的赞助规则和它的市场需求之间的不相匹配。
无论是从保护球员的身体健康的角度,还是从保护CBA市场健康发展的角度,各方都应该看到共同的利益方向,都需要坐下来寻求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新的解决方案,而不是像现在一个劲地切割利益,把“分蛋糕”的好事弄得如此狼狈。·赵亮晨·